成都市温江区花土东街幼儿园(暂名)卫生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背景
成都市温江区东街幼儿园(暂名)由成都市温江区鱼凫幼儿园领办。位于温江区涌泉街道西部文化城旁,占地面积6001.9平方米,建筑面积7569.46 平方米,为做好幼儿园开园准备,结合《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保健室设施设备配备要求,我园将采购一批卫生设备满足防疫基本需求。
二、项目情况
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花土东街幼儿园(暂名)卫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总预算:10000元(壹万元整)
三、采购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供货方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
(2)经营范围包括医疗器械和药品;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比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对应资质。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必必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现场报名
比选文件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温江区东巷子28号成都市温江区鱼凫幼儿园领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向成都市温江区鱼凫幼儿园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3)比选内容报价清单及实施方案和相关印证材料。
2、报名信息的修改
供应商提交比选内容报价清单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参加采购活动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报名信息,请于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前联系采购方修改)。
五、递交比选申请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比选报价和相关材料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比选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鱼凫幼儿园
七、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成都市温江区鱼凫幼儿园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东巷子28号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82712158